
近日,為進一步強化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暢通,守住防洪安全底線,按照水利部、省河長辦、省水利廳統(tǒng)一安排部署,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1月10日,市水利局將對全市146條河流組織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妨礙河道行洪的突出問題進行排查整治。
此次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共分為:全面排查建賬、重點核查檢查、集中清理整治、嚴格核查驗收四個階段,對水利部明確的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名錄內(nèi)有行洪任務的17條河道及《河北省河湖保護名錄》內(nèi)非水普行洪的129條河道同步組織實施。
排查整治內(nèi)容主要包括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第三方修建的壓縮河道行洪斷面的交叉建筑物,人類活動侵占原河道,縮窄河道、抬高河道地面高程,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維護,河道未統(tǒng)一治理,河道因行政區(qū)劃交界出現(xiàn)都不管的“卡扣”,河長制建立情況,河道行洪安全是否列入河長制工作目標等10類問題。
為高質(zhì)量完成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市水利局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市河長辦、河湖科、規(guī)計科等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編制印發(fā)《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統(tǒng)籌抓好全市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qū))參照市級工作模式,加強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組織領導和力量配備。
市、縣級河長和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任人,逐河逐項明確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三個清單”,組織力量依法依規(guī)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市河長辦將通過現(xiàn)場核查、驗收等方式,強化監(jiān)督檢查,并將排查整治工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河長制有關考核,對問題隱瞞不報、整改弄虛作假,以及不作為、慢作為、工作組織不力的,按照《河北省落實河湖長制考核問責制度》嚴肅追責問責。
下一步,市水利局將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充分發(fā)揮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職能作用,認真摸排全市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對排查出的問題,邊查邊改、立行立改,確保河道行洪暢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